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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申请书由谁填 |
债权申报申请书由谁填
债权申报申请书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是非常常见的,在破产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所以针对债权申报申请书大家要了解相关知识,那么债权申报申请书由谁填?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债权申报申请书由谁填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杭州催债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申报是什么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其中“最短不得少于30日”指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即要有30天以上的时间,但最多三个月。法院就可以这样公告:“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债权人必须来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即法院公告登记的时间期限只要超过30天,就算合法有效。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破产债权申报
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杭州收账公司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即使是已开始执行程序的债权,如因破产程序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债权申报申请书由谁填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权申报是债权人进行申报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诉宁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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